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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roduc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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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金额: 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金额最高为1500元,退休职工年度报销金额最高为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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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比例: 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按70%比例报销,退休职工按85%比例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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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范围: 包括普通门诊和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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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流程: 参保人员需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处方或医保医师电子流转处方,到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配药,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。
政策实施时间 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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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时间: 湖南省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长沙、株洲、湘潭和省本级率先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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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推广: 至2022年底,全省各地均开始执行该惠民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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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周期: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。
报销金额 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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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: 一个自然年度内,在职职工可报销1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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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职工: 一个自然年度内,退休职工可报销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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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限额: 报销金额为年度限额,超过部分不予报销。
报销比例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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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: 门诊医疗费用按70%比例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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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职工: 门诊医疗费用按85%比例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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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标准: 报销比例根据职工身份(在职或退休)有所不同。
报销范围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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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门诊: 包括普通门诊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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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特病门诊: 包括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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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范围: 报销范围包括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。
报销流程 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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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方要求: 参保人员需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处方或医保医师电子流转处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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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药地点: 到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配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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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标准: 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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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时间: 医保报销时间为8:00-12:00, 13:30-17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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